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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LS17072358303反映蓝山县劳动局不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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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17-07-23 |
来信人: |
遵纪守法的公民 |
来信内容: |
我受群众代表委托向你们反映蓝山县劳动局不作为的问题。事情的详细经过:2017年蓝山县火市乡牛路脚村群众先后4次到劳动局反映被拖欠工资一事,但是劳动局工作人员均回复此事不归劳动局管,说归政府管理。我打电话到蓝山县人民政府反映此事,蓝山县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告知我此事归劳动局管(有电话录音为凭),我再次与劳动局工作人员沟通,劳动局工作人员告知我此事归劳动局管,叫我村群众到劳动局反映此事,并交一份详细情况的材料,但我村群众再次去劳动局反映此事,劳动局再次告知不归劳动局管,并拒绝收下反映此事的申请书。我投诉蓝山县劳动局一是搞形式主义,对蓝山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工作不抓落实,欺上瞒下;二是搞官僚主义,对群众来反映事情推诿、为 官不作为。对劳动局的不作为,群众很不满意。令群众感到欣慰的是所城镇雷书记、所城镇派出所工作人员对群众工作态度好、作风优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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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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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
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17-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