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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蓝山县土市镇人民政府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蓝发改投﹝2017﹞1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事项已由LF简核[2017]447号核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蓝山县土市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蓝山县土市镇人民政府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蓝山县土市镇;
2.3 规 模:总造价约199万元(具体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金额为准);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工期要求:合同中约定;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79号规定进行保修规定执行;
2.8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和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设工程中任职;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他岗位人员可兼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①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②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2017年6月1日(2017.6-2017.11)以来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提供查询网址和密码,查询不了或者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一律按废标处理.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但要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明细表及养老保险缴纳发票原件并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开标时如果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9家(不含9家),随机抽取9家投标申请人进入开标、评标、定标阶段,其余投标申请人不参加开标、评标、定标;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超过9家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后,全部进入开标、评标、定标阶段。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下列投标保证金的托管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蓝山支行
帐户名称: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
帐 号:4305 0171 7608 0000 0073
注:投标人在汇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项目名称“蓝山县土市镇人民政府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或附言)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未注明项目名称的将不被受理,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邮箱37793320@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15 时00分,地点为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必须是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外省企业法人代表必须到场(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本次招标公告在 《蓝山县政府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同时发布。
9.工程付款方式:
具体详见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施工合同。
10. 严格按蓝政办发【2017】6号文件执行,按照规定向蓝山县税务部门领取和开具发票,在蓝山县金融机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工程项目资金结算,依法在蓝山县缴纳相关税费。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蓝山县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及相关监督部门监督。
招标人:蓝山县土市镇人民政府
地 址:蓝山县土市镇土市社区
联系人:唐先生 1357466366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云路
联系人:李先生 17708406969